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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裁決
【發佈日期】2025-12-15 01:02:51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12月14日消息,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於15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法院裁決。

黎智英合共被控三罪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佈、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罪;其另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獲存檔法庭。

《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案件在2023年12月開審,由香港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李素蘭及杜麗冰審理,經過超過150天審訊,法庭去年7月裁定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年8月完成結案陳詞。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蘋果日報》要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及封鎖等,黎智英在串謀中是主腦角色,他亦指示發行英文版《蘋果日報》,其目的是為了向外國勢力提出制裁要求。在2013年7月至2020年7月,黎智英助手在80多個場合,收取黎智英共逾1.18億港元,其中逾9,300萬港元分發予香港不同民主派政黨及政治人物。黎智英亦曾向英國政客創辦的組織“香港監察”,捐款約20萬港元。

案件審訊期間,多名《蘋果日報》前高層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確認是受黎智英吩咐而行事,發表反中國、反香港特區文章,並確認黎智英想透過《蘋果日報》英文版“打國際線”。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到其他國家繼續請求“制裁”,證明串謀行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繼續。根據證人口供,黎智英是《蘋果日報》的最高決策人,當《蘋果日報》文章具煽動意圖,黎智英明知文章具煽動意圖仍決定發佈,證明黎智英有煽動意圖。

國安處再引非法操練罪拘一女

 

另外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14日公佈,就早前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非法操練”罪,拘捕9名男子後,12日再以涉嫌“非法操練”罪拘捕一名26歲女子。

警方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懷疑有人於新蒲崗工業大廈內收藏武器,並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警方調查後,相信該團夥嘗試組織反政府人士並提供訓練,內容包括槍械操練、軍刀訓練、格鬥及無線電通訊等。警方在涉案單位檢取5支長氣槍、2支氣手槍、5把仿製短刀、1把仿長劍、一些搏擊用具等。

警方早前以“非法操練”罪拘捕9名本地男子,國安處落案起訴其中2名分別24及25歲男子,他們合共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於15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女子及案中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提醒市民,“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10年以上有期徒刑,市民切勿以身試法。“非法操練”罪性質嚴重,最高刑罰可監禁7年,接受訓練的人可被判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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