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透露,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徐文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文榮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徐文榮,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徐文榮利用擔任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長兼國際勘探部總經理,中國石油集團東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副總經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徐文榮生於1961年6月。他從1997年11月開始擔任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長等職。2020年10月,徐文榮卸任,2023年6月官宣被查。
今年1月,官方通報徐文榮被開除黨籍。他被指“官迷心竅、權欲熏心,熱衷政治投機,為謀求職務晉升結交政治騙子”。
他還被指“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安排親屬在國有參股企業掛名領薪”“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為,靠石油吃石油,大搞權錢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