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工作局昨公佈《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2023年全年簡報》。根據“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統計,去年錄得40宗懷疑家庭暴力個案,較2022年少1宗,其中涉及配偶的個案26宗、兒童個案11宗、家庭成員間的暴力個案3宗。
“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統計資料顯示,在去年40宗的懷疑家暴個案中,按家庭暴力行為分類,涉及身體暴力有23宗、精神侵害有8宗、性侵犯有5宗、多重暴力/侵害有4宗。其中的26宗家暴配偶的個案中,女性受害者有24名,男性有2名。而在11宗家暴兒童個案中,有8名為女孩,3名為男孩;其中,年歲為0至2歲的個案有1宗、3至6歲亦有1宗、7至12 歲有6宗,以及13至15 歲則有3宗。家庭成員間暴力個案則有2名男性、1名女性。
至於促成暴力行為的危機因素中,與施暴者有關的因素佔比較高的分別為有情緒失調/失控,佔47.5%;認同使用暴力佔30%;酗酒佔25 %;以及懷疑/精神殘疾佔17.5 %。促成暴力行為的危機因素中,與家人關係/家庭生活有關的因素,佔比較高的分別為夫妻溝通困難72.5 %、家人溝通問題佔25%、親子溝通出現障礙佔20 %、婚外情/懷疑婚外情佔17.5 %,以及分手/離異佔17.5 %。
社會工作局根據《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對懷疑家暴個案建立中央紀錄,收集及分析有關家庭暴力的現象、特徵及趨勢的資料,以助開展適當的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工作。根據《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第12條,社工局或其他公共實體就家庭暴力或相關危險情況所作出的介入,並不取決於有關行為的刑事定性。為此,每當接獲懷疑家暴個案通報,社工局與相關單位人員會召開個案會議,商討判定個案性質,以專業知識和社會標準識別及評估懷疑家暴個案,制定相關人士的福利計劃並提供適切的服務。
此外,社工局亦會與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衛生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勞工事務局及房屋局透過緊密合作機制,以及與民間服務機構協作,定期檢視相關工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