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內地女子自2022年起利用假聘用方式來澳賣淫,透過 “淫媒” 中間人搵客之餘,更向中間人介紹其他賣淫女子,並從中抽取金錢獲利。治安警日前接獲舉報調查後,將案中涉嫌賣淫及操縱賣淫的女子拘捕,並截獲其中一名涉虛假聘用的餐廳東主。至於另一名涉虛假聘用的僱主已離澳,警方正追查當中。
涉嫌賣淫及操縱賣淫的內地女子姓胥,20多歲;案中虛假聘用胥女的僱主姓林,男性,40多歲,內地居民,持藍卡,報稱裝修工人。
案情指,治安警於今年1月接到舉報,指一間本澳公司涉嫌虛假聘用一名內地女子。警方接報調查後,發現涉案的胥女經常出入澳門各大娛樂場及酒店,懷疑其在澳從事不法活動。至本月17日晚上,警員在南灣區某酒店截獲胥女。
經查問,胥女承認於2022年先後與一間餐廳及一間多媒體製作公司虛構僱傭關係,目的為方便進出本澳及從事賣淫活動。另外,胥女稱去年在某娛樂場認識一不知名女子,由其介紹多名中介人士並提供客人,每當完成性服務後,須向對方支付部分金錢作為佣金;與此同時,胥女亦供稱會向有關中介人介紹其他賣淫女子,並從中抽取金錢獲利。
治安警深入調查後,查悉胥女曾於2022年先後兩次申請藍卡,其中1月份以餐廳職員身份獲批藍卡,至8月餐廳結業而被取消藍卡。同年9月,胥女入職多媒體公司,再次取得上述提到的攝影師助理外僱身份,但警方發現其從未在兩間公司上班。
治安警日前在關閘截獲上述餐廳東主林某,其否認全部指控,並拒絕合作。至於另一涉案的多媒體公司僱主在逃,警方正加緊追緝。警方調查得悉胥女林某在夜場相識,隨後向林某餐廳注資10多萬澳門元,換取對方協助以假僱用方式申請藍卡,直至餐廳結業後,再經林某介紹認識在逃的多媒體公司老闆。
由於綜合警方調查所得,有強烈跡象顯示胥女和林某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8條“為取得許可而虛假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胥女另再涉嫌觸犯第6/97/M號法律第8條“操縱賣淫”罪,治安警已將案件移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