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期接連有知名歌星或樂團來澳舉辧演唱會,在一票難求下,不少市民甘冒風險購買“黃牛票”,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設局行騙。司警近日先後接獲至少7名本澳居民及內地人士報稱網購演唱會被騙,損失金額由1千多元至22萬元不等,涉案金額總計逾26萬元。司警提醒警惕網購陷阱,如透過網絡與陌生人進行購物交易,切勿採取先付款後收貨的方式,慎防財物兩失。
疫情消退後,各項大型活動陸續舉辦,不少大型演唱會重新登陸本澳,今個月至七月期間,香港知名歌手張學友、郭富城、黎明,內地人氣歌手蔡徐坤,韓國歌手鄭容和、金在中及女子樂團Blackpink等紛紛來澳演出,歌迷爭先恐後 “撲飛”。在一票難求下, 不少人轉向網上購買“黃牛票”, 騙徒窺準機會行騙。
司警公佈近日接獲至少7名本澳及內地居民在網上購買“黃牛票”期間受騙,轉賬以後不但收不到門票,“賣家”更失聯,報稱損失金額合共逾26萬元,其中一名事主在追討購票損失時進一步被騙徒誘騙購買超市禮券,同時還被人盜用信用卡資料。案情顯示,案中一名本地男事主早前透過通訊軟件認識一名網上出售演唱會門票的“賣家”,並成功購得香港演唱會門票,其於近日再次聯絡該名“賣家”,希望購買一場5月在澳門舉辦的演唱會門票,得到對方回應指“有門路”取得“內部票”,可在一至兩周內交收,隨後事主向朋友廣發信息告知有辦法撲到門票,眾人於是“夾份”由事主代為購票,過程中事主向上述“賣家”轉賬合共22.76萬元人民幣。對方收款後,訛稱稍後會交收門票。及至本月13日,事主見官方購票網站已可取相關演唱會票,於是向“賣家”查問交收門票,而對方卻稱門票已售罄,承諾稍後退款,但當事主之後向對方查問退款事宜時,對方已失聯,事主無奈報警求助。與此同時,事主其中一名已付2,500元購票款的朋友其後亦自行前往司警局舉報。
案中亦有一名內地女子於本月13日在網上社交平台見到一則出售本月澳門舉行的某演唱會門票,其隨後聯絡“賣家”支付2,000元人民幣購票,並相約到路氹某酒店交收。然而,“賣家”最終並無出現,事主透過通訊軟件聯絡對方進行交涉時,有人承諾會退款。事主信以為真按指示與“賣家”視訊及開啟屏幕共享功能,“賣家”其後要求其以信用卡購買3,000元超市禮券,並將禮券二維碼發回,以測試能否進行退款交易。急於退款的事主不虞有詐按指示購券,並提供禮券二維碼予對方,但不久便發現“賣家”失聯,同時更收到銀行通知指自己信用卡被人消費了5,000元人民幣,超市禮券亦被人消費,其最終醒覺遇騙,於是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