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人企業要求懷孕員工接種新冠疫苗,衛生局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於昨日在應變協調中心例會上指出,全球疫苗指引中建議孕婦可接種疫苗,尤其外國疫情嚴重地方亦建議孕婦接種新冠疫苗,因孕婦一旦感染新冠肺炎,重症及死亡比例率高出約7倍。但考慮到澳門疫情較平穩,故本澳指引中沒有要求孕婦一定要接種疫苗。若有懷孕人士被公司要求打針,相關個案可向衛生局反映,以便了解跟進。另外,孕婦只要在任何一個疫苗接種站或門診,醫護人員均可為其發出延遲接種疫苗的證明。
關於長者接種疫苗問題,梁亦好表示,未接種疫苗的長者染疫後,出現重症和死亡的機率較已接種疫苗的長者高約9倍。然而65歲以上及54歲以下兩組年齡層人士比較,65歲以上的長者一旦染疫,其重症率和死亡率高約60至100倍,因此建議長者和慢性病患者盡快接種疫苗。梁亦好又表示,全球已接種67億劑疫苗,本澳現有的兩款疫苗均有效及安全,只要經評估後,對疫苗成份不會出現嚴重過敏的禁忌症的人士均可接種。
對於香港一項初步研究顯示“溝針”安全有效,梁亦好表示,“溝針”即是完成第2劑新冠疫苗後,第3劑使用不同技術路線的疫苗。現時全球對“溝針”的效果未有成熟數據,本澳會持續參考不同地方的研究數據,倘數據充足及操作成熟,不排除本澳日後會考慮實行“溝針”。
另外,早前有超市女職員拒絕兩名佩戴口罩不當的男子入內被對方襲擊受傷,送往山頂醫院留醫四日後便被安排出院,在回到家後仍感不適需入住鏡湖醫院,傷者家屬質疑山頂醫院安排不當。梁亦好回應事件稱,據她了解,患者出院必須經過臨床醫生檢查並經治療後再作評估,當臨床醫生認為符合出院標準時,必定會和患者及其家屬溝通,當時患者及家屬都表示明白,醫院亦有提醒患者若有不適可再次求醫。至於院方有否提供具體的“出院證明”證明病人可以出院,她稱仍需了解,又指因涉及病人私隱,不便在公開場合具體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