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12港人在內地水域因涉嫌干犯偷越邊境罪被內地執法機關截獲,其中2名未成年學生黃臨福和廖子文獲深圳鹽田法庭不予起訴,早前已移交香港警方收押後,已按要求接受檢疫。13日,在港被控企圖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項罪名的黃臨福,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不排除加控其他罪名;同時將1萬元港幣保釋金充公,被告須還押候審。
控方指,現年17歲的黃臨福自2019年12月10日獲准保釋,去年4月27日卻缺席法庭聆訊,其後被發出拘捕令。同年8月23日,他與另外11人在內地水域被截獲,黃臨福上月30日從內地被移交至香港警方,由於須進行強制14天檢疫隔離,未有被押解上法庭應訊。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尋求進一步法律意見,並考慮是否加控被告其他罪名,例如不依期歸押及串謀協助罪犯等,同時反對其保釋。辯方未申請保釋,亦不反對法庭充公保釋金。案件將押後至2月26日下午再訊。
案發時16歲的黃臨福,被控企圖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4日企圖用火損壞旺角警署,並於同日在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3個汽油彈。其同案被告林小雄早前已承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被判監禁3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