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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女生偷拍照至社交群組引嘲諷 四初中男生涉網絡欺凌法辦
【發佈日期】2020-11-24 00:36:21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部分涉及網絡欺凌,危害結果隱蔽且持續後果嚴重,備受社會關注。早前,一名女中學生發現被人偷拍其容貌,分享到社交通訊軟件的同學群組,引發討論、轉發及嘲諷,其後司警關注少年組介入處理,帶走4名涉事初中男生進行調查。4名涉案男生自稱因“貪玩”而作出該等劣行,但否認偷拍。司警指,4人涉嫌觸犯侵入私人生活罪,由於未達法定年齡,現已將4人及案卷移送檢察院偵辦,並繼續追查偷拍照片來源。
4名涉案男學生均就讀初中,年齡介乎14至15歲,而事主則為14歲女初中生。案情指,今年10月14日,事主發現有人在未經其同意下偷拍了一張其個人容貌的照片,並透過某社交通訊軟件分享到同學群組內,繼而引發群組內其他成員進行討論、轉發及嘲諷。事主後來見事件越來越嚴重,遂告知老師,學校馬上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聯絡機制通報司警局關注少年組介入處理。
司警接報後立即派員按現行處理機制跟進,在校方協助下先後於本月19及20日接觸到與事主同校的1名涉案男學生及北區某兩所學校的3名涉案男學生。經初步調查後,4人均承認曾經分享或轉發過有關照片,並嘲笑該名女學生,同時表示因為貪玩而作出上述行為,但均否認是偷拍者。因有關行為已構成“侵入私人生活罪”及被害人的家長提出追究,但基於4人均未達法定歸責年齡,故司警局將涉案學生及有關卷宗移送檢察院偵辦,以及繼續追查偷拍照片來源。
司警表示,今年1月至今,共接獲3宗網絡欺凌案件,強調作出網絡欺凌行為後果嚴重,行為人很可能會觸犯刑法,呼籲青少年切勿作出欺凌行為,以免招來刑責。並提到,同儕間應和睦相處,即使意見不合也切勿惡言相向,應主動溝通解決問題。如目睹或不幸遭到網絡欺凌,切勿漠視或啞忍,應盡快將事件告知老師、駐校輔導員或家長,如有需要可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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