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教育部與教育暨青年局於2008/2009學年起開展“內地優秀教師來澳交流計劃”,每年選派20名內地優秀教師來澳進行教學指導工作,最新一期《特區公報》刊登,今年來澳交流的內地教師共有27名,均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為教青局專業技術人員,引起坊間質疑該批教師是否為“空降”人員,有損本地人優先就業權利。教青局昨發出新聞稿釋疑,指參與計劃的內地優秀教師在完成1至3年的工作後,隨即返回原居地,沒有任何一人在計劃完成後以任何形式受聘於教青局,並重申計劃不會影響本澳教師就業額。
最新一期《特區公報》刊登社會文化司今年8月發出的批示,教青局聘用27名內地教師作為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公務員430職程。相關批示引起坊間爭議,質疑該批內地教師為“空降”人員,擠壓本地人就業空間。
歐陽瑜:僅留澳一至三年指導教學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昨日出席活動被問及事件時表示,教青局每年均會聘請一批內地的優秀教師來澳進行教學示範,協助提升澳門教師的教學技巧和教學效能。他們不會作實際的教學工作,只觀課、交流、指導備課等。她指出,由於相關內地教師的確教學經驗豐富、相當優秀,有關計劃近年來普遍得到學校的正面反饋,從PISA(國際學生能力評估計劃)排名提升亦可展現相關成效。
歐陽瑜續稱,相關內地教師來澳任期僅一至三年,其中薪酬由教青局支付,完成合同後便會返回原居地,絕對不會搶本地教師、公務員的工作崗位。
教青局亦在昨日稍後發佈新聞稿稱,本澳在國家教育部的支持下自2008/2009學年設立“內地優秀教師來澳交流計劃”。 過往平均每年都有20多名內地優秀教師前往不同學校開展教學交流和指導工作,涵蓋幼、小、中各個教育階段,涉及中文、數學、歷史、地理、資訊科技、綜合科學、視覺藝術等多個學習領域和學科。教青局每年於網站上公佈有關章程,並透過公函形式將計劃章程發給全澳學校,而學校因應自身的發展需要提交申請。國家教育部則應教青局每年的人員需求,向內地各地教育行政單位發出甄選通知,在內地公開進行人員招募。
教青局:無內地教師約滿後受聘
教青局強調,參與計劃的內地優秀教師在完成1至3年的工作後,隨即返回原居地,沒有任何一位在計劃完成後以任何形式受聘於教青局,重申計劃不會影響本澳教師就業額。相關教師在澳門工作期間,按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以個人勞務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方式擔任教學研究和培訓範疇的專業技術職務,並參照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酬點訂定薪酬。
據教青局資料,由2008至2019年共約170名內地教師參與上述計劃,以配合落實澳門的《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為主,並協助學校根據各自的需要建立校本教研機制,促進教師專業的持續發展。教青局指出,每學年參與該計劃的學校數由首學年的20餘所已增至2020/2021學年的40所,同時至今已有近70%本澳學校曾參與,認為計劃的成效深受本澳學校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