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優化珠海市營商環境的決定》(簡稱《決定》)4日正式對外公佈,明確建立珠港澳公共法律服務溝通協調機制和平台,推動構建珠海全市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總體規劃,為在珠海的港澳企業和港澳居民,以及珠海居民在港澳投資、生活提供一門式、精準式的優質公共法律服務。
《決定》明確,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其中,鼓勵和支持中小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政府採購和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引導建立適應中小微企業特性的融資信用評價體系,完善政策支持、風險補償、違約處置等機制,提高企業融資便利度。
珠海各級政府及其有關徵管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對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以及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接受社會監督,禁止擅自收費、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和重複收費。對依法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有下限標準的,一般應當按照下限標準徵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建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決定》提出,加強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其中,加快中國(珠海)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為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轉化、維權援助、糾紛解決、域外保護等環節提供全方位保護。
《決定》還明確,充分發揮橫琴試驗田作用,深化橫琴與澳門特區合作。支持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推動橫琴與澳門特區在商事制度、工程建設、投資貿易、通關便利等方面的規則銜接。打通珠海與澳門特區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和技術流跨境流動障礙。
為港澳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務
同時,建立珠港澳公共法律服務溝通協調機制和平台,為各公共法律服務領域提供溝通協調、合作交流的渠道。推動構建珠海全市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總體規劃,為在珠海的港澳企業和港澳居民,以及珠海居民在港澳投資、生活提供一門式、精準式的優質公共法律服務。在橫琴開展涉澳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加強與澳門特區街坊總會等社團、組織的溝通對接。
此外,加快建立與國際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相適應的制度規則。持續構造對外開放新格局,按照國家部署,打造實施“一帶一路”海上合作戰略支點,深化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等方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