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俗稱“藍卡”)將變樣。特區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對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式樣作出更改,新款證件除增加更多澳門元素特徵之外,並印有持證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簽發日期、外地僱員類別、職級或職務、僱主實體、證件編號、有效期查閱提示、持證人樣貌、二維碼、光學閱讀代碼等資料。批示自公佈後滿180日起生效。至於早前所簽發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維持有效,直至有效期屆滿為止。
值得一提,規範外地僱員輸入環節管理的《修改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已於本年7月6日公佈,並將自10月5日起生效。相關法律修改後,來澳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居民,於持“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入境澳門時,會獲發“僱員身份逗留的臨時許可”,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勞動關係隨即建立。其後,外地僱員須於相關“臨時許可”屆滿日前,前往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辦理“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