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大會昨細則性通過《會計師專業及執業資格制度》法案。法案建議將註冊核數師和註冊會計師合併統稱為會計師,並設立專業的會計師專業委員會,取替現時由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和規範的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會上多名議員關注會計師專業委員會成員的組成、推選機制,以及是否具備會計專業背景。列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政府將選拔有關領域中專業及傑出人士擔任會計師專業委員會成員,委員會中亦有政府代表,專業及傑出人士的人數不得多於政府代表,目前正草擬相關行政法規。
負責審議法案的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引介時提到,法案建議設立的會計師專業委員會是具有法律人格的公共監督實體,擁有一定權力,包括負責制定、核准及公佈《執業會計師道德守則》和會計行業相關的執業準則及指引,對澳門特區的會計制度及會計行業的有關事宜提出意見及建議等,其組成及運作由行政長官制訂的行政法規規範。李偉農表示,法案中建議的委員會較其他專業委員會的權限大,對涉嫌違規的執業會計師及事務所,該委員會有權限提起紀律程序、防範性停職及科處紀律處分等。
至於委員會的人數方面,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補充,委員會將以基數成員組成。委員屬下同時亦另設3個專責委員會,分別是資格認可及持續進修專責委員會、考試專責委員會和準則及紀律專責委員會,而當中沒有要求成員比例。
另外,法案訂定了執業道德守則,但政府在審議期間聽取了委員會意見,認為道德守則隨著業界發展、與國際有關的慣例對接,不排除相關修訂較頻繁,因而已改為由會計師專業委員會制訂通過,而非透過法案規範。法案生效後180日內,由會計師專業委員會制訂執業會計師道德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