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任職賭場莊荷的本地男子,由於未為其私家車繳交行車稅,竟將名下的電單車行車稅證撕下, “移花接木”貼在私家車上,企圖蒙混過關,直至日前警員巡經涌河新街咪錶位時揭發其“一證二用”, 對其以“損壞或取去文件或技術註記罪”落案起訴,並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男子姓歐,32歲,報稱莊荷。案情指,本年4月中,交通警員在涌河新街發現咪錶位內一輛私家車貼有一張屬於重型電單車2020年度的行車稅證。經查核,警員發現該輛私家車並未繳交本年度的行車稅,而根據重型電單車行車稅的資料,兩輛車的車主均為歐某。治安警於上月中傳召歐某前往警局協助調查,其承認相關指控,聲稱因急於使用私家車,故在出門前將重型電單車的行車稅證撕下,張貼於私家車上。
另外,治安警日前亦拘捕一名“發酒癲”損毀路邊電單車的本地男子。涉案男子姓何,30歲,報稱的士司機。案情顯示,本月3日一名菲律賓籍男子向治安警報稱,其停泊於福安街的私家車出現損毀,而旁側則倒臥一輛電單車。警員發現現場共有2輛私家車和1輛電單車出現不同程度損毀,警方及後聯繫餘下兩名車主到場檢視車身受損情況,3人分別報失2,000元、3,000元及1,000元。治安警員透過附近監控系統鎖定疑人何某身份,發現其於本月2日晚上途經福安街時無故將電單車推倒,導致波及一旁的兩輛私家車。警方及後於福安街一帶將何某截獲,其供稱當晚飲醉酒後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