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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水客”偷運至內地販賣
珠澳破走私止咳水拘7人
【發佈日期】2020-07-07 01:48:53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近月來拱北海關聯合珠海市公安局、澳門司法警察局及澳門海關,持續打擊販賣走私止咳水進入內地的犯罪活動。日前,兩地執法部門再聯手摧毀一個“水客”走私團夥,拘捕犯罪嫌疑人7名,繳獲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752瓶。
拱北海關昨日對外發佈通報指,拱北海關所屬閘口海關於6月30日在拱北口岸連續查獲2宗“水客”攜帶止咳水進珠案,拘捕犯罪嫌疑人2名,共查扣止咳水96瓶。該關隨後緊急啟動粵澳執法互助機制,統籌聯合珠海市公安局、澳門司法警察局、澳門海關開展針對止咳水走私活動的循線偵查。至6月30日晚,各方辦案人員分別在珠海拘捕收貨人和收件攬貨人各1名;在澳門拘捕派貨人2名,繳獲止咳水16瓶。7月1日,在深圳拘捕貨主1名,繳獲止咳水640瓶。
經辦案人員查問,嫌疑人交代,受深圳貨主委託,珠澳走私團夥在澳門關閘附近店舖將止咳水通過“水客”小量多次經口岸走私進境後,再通過物流渠道運送給境內貨主銷售牟利。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拱北海關提醒,含有複方可待因成分的止咳藥水,長期服用容易成癮,令人產生幻覺,過量濫用甚至可能導致死亡。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聯合發佈的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包含口服溶液劑和糖漿劑,俗稱“止咳水”)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走私含可待因止咳水屬涉毒犯罪,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如因治療疾病需要,個人須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本人身份證明,可以攜帶單張處方最大用量以內的該類藥品,經海關審查後方可攜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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