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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內進出內地外僱
周四生效 入澳前隔離兩周
【發佈日期】2020-02-18 00:43:10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政府昨日宣佈新抗疫措施,要求所有入境前14天內曾進出內地的外僱,需在當局指定的位於珠海的地點進行14天隔離,並取得由珠海衛生部門發出的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療證明書後,才可進入澳門。無法取得醫生證明書且無法返回始發地的外僱,需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澳門指定的地點進行醫學觀察並負擔相關的費用。措施將於本周四(20日)凌晨起才生效。

政府早前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務求減少外地僱員返澳及跨境流動的數量,例如縮短拱北口岸的通關時間、暫停部份行業或場所的運作,同時呼籲僱主解決外地僱員在澳的住宿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昨在應變協調中心例行記者會上公佈最新的限制跨境外僱出入境措施,稱考慮到春節假期結束及企業開始復工,從外地返澳的外地僱員數量將會增加,基於防疫考慮,經評估和具體分析,特區政府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自2月20日零時起,所有入境澳門前14天曾到內地的外地僱員(即持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人士),須在澳門衛生當局指定在珠海市的特定地點進行隔離式的醫學觀察14日;完成醫學觀察後須持由珠海衛生部門開出的“完成醫學觀察證明”才能入境澳門。但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及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批准外地僱員豁免遵守有關的措施。


涉公共利益行業外僱獲豁免
張永春強調,倘有關僱員之後再次離澳返回內地,便需重新執行一次上述措施後,才可再次入境澳門。對於一些特別情況,例如是外僱乘坐飛機抵澳,若這些人士幾日前曾到內地、甚至到過湖北省,由於他們不能被安排到珠海指定地點作醫學觀察,因此,他們飛抵澳門後須遵守澳門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本澳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14天,如最終其健康無出現狀況並獲解除醫學觀察,之後便可在澳門工作或生活。至於可獲豁免遵守有關措施的具體職業及工種,他稱主要包括供澳鮮活食品的運輸人員,皆因這是維持澳門社會運作必不可少的部份,並強調當局會嚴格控制可豁免遵守有關措施的標準。
政府不補貼中小企安置外僱
上述有關措施昨早已在網上廣泛流傳,引起社會的關注及憂慮,但直至下午的應變協調中心例行記者會才正式公佈,外界質疑當局有所隱瞞。對此,張永春回應稱,有關措施早在2月初起就一直“講緊”,因措施對社會有大影響,因此必須要待行政長官相關批示在特區公報刊登後,才有法律效力並對外公佈。他又指,縱使本澳已連續多日未有出現新增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但防疫工作仍十分嚴峻,強調政府不會等到再有確診病例才推新措施。
另有傳媒問及當局會否協助安置居住於珠海的外地僱員,或補貼需要本地安置外僱的中小企業?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政府早於2月2日已呼籲企業為外僱於本澳留宿做準備,政府沒有條件以公帑補貼企業安置外僱。他指,現時本澳約有1.1萬名流動性外僱,主要來自建築、餐飲與零售業,而政府已與部分建築公司溝通,企業會安排貨櫃屋予外僱居住,而貨櫃屋的居住修件符合本澳法律,並會提供水電及排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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