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保障基金公佈,於今年1月已接獲批准通知的養老金或殘疾金申請人將於今日獲發有關款項,呼籲有關人士響應特區政府的防疫建議,勿為此而到銀行“打簿”,應盡量留在家中。
社保基金表示,基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繼續暫停所有對外服務,但維持基金有關的款項發放,將於今日透過銀行轉賬方式向今年1月已接獲批准通知的養老金或殘疾金申請人發放有關款項,呼籲有關人士無需急於前往銀行“打簿”,應盡量留在家中,減少人群聚集帶來的感染風險。
另外,由今年1月30日起的公職人員免除上班日均不計入各項津貼的申請期限,有關申請可順延至公共服務恢復正常運作後再行辦理。而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的在生證明可於3月底前辦理,不影響4月正常發放。社保基金重申,繳納2019年第四季度供款、外地僱員聘用費及2019年12月散工供款期限將延後至2月28日,並免除倘有的遲延利息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