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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袋徵費實施首日無商戶違法 外僱遊客知之不詳
一收錢即環保
【發佈日期】2019-11-18 22:35:04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膠袋收費昨日正式實施,除未事先包裝的食品或藥品,或機場禁區零售業場所取得且受攜帶手提行李安全限制的貨品使用膠袋可豁免收費外,商戶在零售行為中提供膠袋須收費1元。不少零售商都在舖面張貼徵費告示和海報,而零售膠袋派發情況亦大幅減少。多數居民都了解昨日起索取膠袋要收費,但不少外僱及遊客一頭霧水。環保局派員到市面了解及突擊巡查有關實施情況,稱情況大致暢順,暫未發現有商戶違法。

醞釀多時的膠袋收費昨日正式實施,規管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法訂明,在零售行為中,須就每個提供的塑膠袋收取1元,零售業場所若未有依法就提供塑膠袋收取所需金額,按每一塑膠袋罰款1,000元;環保局負責監察,若零售業場所違反相關合作義務,則科處罰款10,000元。市面上不少商舖內都張貼膠袋收費的宣傳海報,提醒消費者若要索取膠袋,每個須支付1元,並鼓勵市民自備購物袋。


記者昨日走訪了解商戶膠袋收費情況,多家超市店長稱,當局近期持續宣傳膠袋收費,大部分顧客都得知相關法例,昨日起派發膠袋情況已較平時少近五成,不少人選擇將商品手持帶離。經在多間超市收銀台觀察發現,只有零星顧客選擇購買膠袋,但攜帶環保袋購物亦屬少數。
受訪的陳婆婆從超市購買兩支牛奶後,放入隨身攜帶環保袋中,她指超市職員有提前與其溝通,了解膠袋收費日期,所以有預先帶環保袋,又稱膠袋收費1元並非巨額,但“為咗避免浪費,可以唔用盡量唔用”。不過,亦有不少到超市購物的居民不知道實施相關法例,經職員提醒後,特意回家取購物袋再到超市購物,稱日後會養成自帶購物袋的習慣。劉小姐認為,膠袋徵費可鼓勵大眾減少使用膠袋,雖然會對居民帶來不方便,但在環保角度而言,也需要推行徵費。
另有士多店負責人表示,昨日起已將膠袋收起,只有當顧客索取並交膠袋費後方派發。她表示,部分顧客已習慣自備購物袋,但仍有顧客索取膠袋時反問為何要收費,她也只好說“政府話要收”,強調即使遇到熟客照樣不會免收膠袋費用,“若果俾捉到就蝕大本”。
大部分居民都知道昨日起索取膠袋要收費,但不少外僱及遊客卻茫然不知。受訪的大三巴附近手信店長胡先生表示,法例實施首日膠袋使用情況無明顯減少,或因手信店顧客以遊客為主,並不了解法例,認為政府應該著重向遊客宣傳;又指內地、香港和台灣等鄰近地區限制膠袋已經多時,居民都有相關意識,店員向遊客解釋膠袋收費時亦無遭到明顯阻力。
香港遊客蘇先生在手信店結賬前問“點解無膠袋送”,店員向其解釋後,決定不購買膠袋。他指日常有留意澳門相關資訊,並無留意到塑膠袋要收費的消息,不過平時出門都會自備環保袋,因而在手信店購物都無額外購買膠袋。
來自上海的遊客陳先生在手信店購買了兩個膠袋,他稱有自備環保袋,額外購買膠袋目的是送禮“比較好睇”,又稱在過關時有看到相關宣傳,認為澳門實施膠袋收費有利於環保。
環保局昨日派員到市面了解及突擊巡查膠袋收費實施情況,稱情況大致暢順,暫未發現有商戶違法,經巡查發現,大部分商戶已在場所顯眼處展示有償提供塑膠袋的宣傳品,局方將繼續跟進有關執法工作,並持續檢視法律之落實情況。
環保局並再次呼籲市民減少使用塑膠袋並自備購物袋,而商戶在有需要時建議只提供合適數量和尺寸的塑膠袋,共同營造社會的減塑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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