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共廣東省紀委、廣東省監委22日公佈,2019年1至3月,廣東有3,891人受處分(黨紀處分3,571人),其中廳級官員39人。
據了解,廣東紀檢監察機關在2019年一季度共接受信訪舉報2.65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3萬件,談話函詢1,001件次,立案6,274件,處分3,891人(其中黨紀處分3,571人)。其中,處分廳級官員39人,處級官員272人,科級官員789人,一般干部558人,農村、企業人員等其他人員2,233人。
廣東紀檢監察機關同期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1,178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7,033人次,佔“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62.9%;第二種形態2814人次,佔25.2%;第三種形態691人次,佔6.2%;第四種形態640人次,佔5.7%。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第一種形態是: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第二種形態是: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第三種形態是: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第四種形態是: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