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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訂《逃犯條例》 英駐港領事表達關注 外交部:修例屬必要 他國無權干涉
【發佈日期】2019-04-09 06:00:47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特區立法會目前已經完成《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首讀及二讀程序,並將成立條例草案委員會進行審議。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周一(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由於有現實情況證明有需要修訂《逃犯條例》,中方反對其他國家以此作文章,干涉中國內政。

香港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據指英國駐港領事向特區政府表達關注,最少14名英國下議院議員也聯署要求討論議題。對此,陸慷周一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這完全是特區政府自己的內部事務,也是中國的內部事務,其他國家無權干涉。

陸慷指,特區政府採取的修改條例的做法,港澳辦和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已經就此對外表明了態度,這實際上是為了加強香港同其他地區和國家之間開展合作所採取的必要措施,而且確實是因為有過現實的情況,證明需要採取這樣的措施。其他國家拿此事做文章,來干涉中國內政,中方是反對的,也認為是沒有任何道理的。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昨日會見香港律師會訪京團,提到港府修訂《逃犯條例》一事稱,對修例表示歡迎,因香港不應成為“逃犯天堂”。張曉明指出,草案已列明不會移交政治犯,這屬於正常做法,大眾無需就此擔憂。他又指,依法治國是國家非常有決心推動的方針,外國勢力不應以20至30年前,改革開放之初的中國,與今日的中國相比。

張曉明並提到,條例草案有不少好處及平衡之處,法例本身有“雙重犯罪”原則,逃犯在外地的行為,要在香港同樣屬刑事罪行才可移交;而每宗個案都需要經立法會把關,似乎並非國際慣例,而在修例後,特首將負責啟動程序,並由香港法庭把關。

港各界指修例可免港成“逃犯天堂”

香港社會各界亦強調,通過修訂《逃犯條例》具必要性,將令香港避免成為“逃犯天堂”。據香港《文匯報》周一報道,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榮譽主席吳良好表示,事實上,有罪犯正是利用現時香港與內地之間、香港與台灣之間沒有移交安排的法律漏洞,逃避刑責,而執法部門又不能執法,令香港變成“逃犯天堂”。今次修例既是為堵塞現時的司法漏洞,理順移交逃犯安排,更是為了彰顯法律和公義,不讓違法者逍遙法外。

香港紡織商會名譽會長顏寶鈴認為,是次修例是以個案形式去處理未有移交協議的地區的逃犯移交請求,彌補了法律中的明顯漏洞,又避免了大規模修法帶來的巨大人力財力損耗,是當下解決問題的較優方案。

香港《大公報》同日報道,對於反對派擔心港人或會被內地指控政治罪而被引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認為,政治罪是不能移交到內地政府,因為刑事罪行是基本而明確,但政治罪在每個國家的定義都不同。“反對派將條例妖魔化了,要引渡疑犯是建基於兩個司法管轄權都有同樣的罪行,能夠互相承認判例”。

對於反對派稱修例是降低移交門檻,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回應稱,把認證申請文件與刑事舉證混為一談是錯換概念。聯合國1990提出的模範移交協議條文建議毋須認證正是因為移交必須有效、快捷才符合社會公義及法治要求,而與刑事舉證門檻高低事實是毫無關係。另一原因是各國制度不同,提出申請部門亦各有不同,所以由法庭處理所有人權及公平審訊之保障便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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