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年齡懸殊的內地男女,於一次飯局上邂逅,去年底相約來澳同旅期間,女事主疑遭強姦,惟案後仍陪同嫌犯賭錢耍樂,返回內地後因備受煎熬,數日後再來澳報警。嫌犯日前來澳被警方拘捕,並以涉嫌強姦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案情顯示,26歲女事主於去年10月上旬在內地的一次飯局中認識51歲的商人朱某,同年12月22日,應朱某邀請來澳旅遊,當時兩人到達路氹某酒店會合後,朱某建議與女事主先一同到其所租住的房間放下行李,事主同意了並跟隨嫌犯進入酒店房間。詎料朱某隨即沐浴,且赤裸身體走出沖涼房,並要求女事主陪同休息。事主稱當時一口拒絕,朱某卻“霸王硬上弓”,將其強行推倒床上強姦。
女事主稱被強姦後驚魂未定,不知所措,所以沒有即時報警,事後更陪同嫌犯賭錢至當日晚上才返回內地,但事件發生後一直感到精神受壓,經考慮後於去年12月30日再來澳到司警局報警,經檢查,女事主身體上下肢均有瘀傷,懷疑是案發時被朱某弄傷。本月8日晚上8時左右,嫌犯經外港碼頭進入本澳時被拘捕,其否認犯案並拒絕合作,現已被司警以涉嫌強姦罪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