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非法旅館問題纏繞著本澳社會已久,早已有意見建議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以加強阻嚇力。然而,根據當局打擊非法旅館的數據顯示,經營者大多為外地人,若他們不交罰款且不再入境,便難以追究其責任。對此,旅遊局局長文綺華認為,打擊非法旅館當前需思考的是如何讓罰則更具阻嚇作用。
文綺華昨日受訪時表示,在當局查封的1,000多宗非法旅館個案中,至今只有100多宗繳交罰款,原因並非證據不足,而是大多數經營者為內地人,他們選擇不交罰款,離開後又不再來澳,當局便無計可施,因此未來要思考如何令罰則更具有阻嚇作用。
至於非法旅館是否刑事化,文綺華引述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的表態,認同刑事化更具阻嚇力,而且政府已經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有關問題,希望社會給予時間讓當局深入分析。她認為,無論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同樣需要講求證據,包括現場證據、租約簽署人及後續收集證據等,以認定其是否為非法旅館的經營者或控制者。
文綺華續稱,對於非法旅館的巡查工作每日都有進行,有時是旅遊局帶領的巡查活動,有時是警方打擊犯罪行動時發現有非法旅館,局方都會進行後續跟進工作,例如封屋、斷水斷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