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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奸劫案疑犯警署自縊 法庭一致裁定死於自殺
【發佈日期】2018-11-06 06:07:08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消息,香港一名涉及奸劫案的疑犯去年在警署自縊,案件周一(5日)繼續在死因裁判法庭審理。5名陪審員退庭商議近5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殺。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本案死者林永春涉及九龍灣一宗橋底奸劫案,去年5月10日被捕。翌日早上,他被發現在秀茂坪警署3號羈留倉內,利用電腦網絡線自縊死亡。
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時表示,驗屍報告顯示死者曾服用冰毒。陪審團可以裁定死者是“死於自殺”,或是“在精神紊亂下殺死自己”。他還指出,死者的致命傷勢無疑是頸項上傷痕,但閉路電視錄像只顯示死者曾拉扯電腦網絡線,沒有證據顯示他偷取電腦網絡線。
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林永春死於自殺,並提出共11項建議,包括在不會拍攝到羈留倉內廁所的前提下,在羈留倉和臨時羈留倉上安裝閉路電視;提升和接納更高科技,全面安裝高解像度和可錄音的閉路電視鏡頭;更正《警察通例》中內容,包括仔細列出可進行羈留搜查的條件、等級和時間;改善電子巡查系統,以生物特征識別替代現有拍卡系統,以杜絕警員擅離職守或代人拍卡的現象等。
陪審團裁決後,高偉雄還下令將是次死因研訊謄本交予香港警方及特區政府律政司,研究當值警員記錄失當有沒有涉刑事成分。
本案暴露了羈留室的保安漏洞。案發後,警方去年6月成立羈押管理委員會,並作出補救措施,包括逐步為全港大部分警署羈留室加密欄網;加裝強化纖維玻璃、防撞軟墊;試行電子羈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統,配置計時及響鬧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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