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遲遲未能安置格力犬的逸園,早前擬於路環一幅農地設立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惟因場地設施不符要求,不具條件領回犬隻,亦由於領回犬隻期限屆滿,遭民政總署按遺棄動物檢控。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表示,處罰逸園遺棄動物已啟動聽證程序,但期間不會停止海外領養犬隻的安排。同時,因應狗隻數量過多,或會按加重情節處理,但處罰仍會在法律框架當中。
逸園狗會在賽狗專營批給合同7月21日屆滿,政府收回狗場用地後,遲遲未有定出符合標準的格力犬安置方案。之後,民署酌情將逸園領回格力犬期限推遲至本月6日,逸園亦計劃於路環打纜前地設立“格力犬國際領養中心”,惟由於中心毗鄰路環瑪大肋納安老院,安老院院友及家屬一直擔心讓格力犬遷入會受噪音氣味所滋擾,引起安老院長者及其家屬的強烈反對。
不停止海外領養犬隻
早前民署與環境保護局對國際領養中心檢視評估,認為隔音設施未符合要求,指逸園未具條件領回狗場內的格力犬,犬隻仍要留在狗場。民署並表示按《動物保護法》對逸園作出檢控,會繼續為狗場內的格力犬提供適切照顧。
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昨日出席北區社諮委平常會議後被問及檢控逸園遺棄動物的進度時表示,署方已啟動聽證程序,且期間不會停止海外領養犬隻的安排。他透露,近日有格力犬被領養,數量下降至剩下 490多隻,領養者主要來自美國和加拿大。至於領養涉及的費用由逸園支付,民署日後亦會向逸園追討現時照顧格力犬的費用,自己樂意見到逸園盡企業責任。
法律框架內加重處罰
戴祖義又稱,就算格力犬數量減少,仍會按上周六 (6日) 逸園遺棄500多隻格力犬數量計算罰款。至於是否會因遺棄犬隻的數量大而加重處罰,戴祖義回應稱:“可能會按照一啲情節調整,但仍然會在法律框架中。”
根據《動保法》,遺棄每隻動物可罰款2萬元至10萬元;若以目前490 多隻格力犬計算,罰款可達1,000萬至約5,000萬元。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早前受訪時表示,就民署檢控逸園的處罰程序時間,要看雙方聽證和控訴的情況而決定,處罰金額暫時無法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