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鐵路旅客乘車不對號入座、強佔他人座位的行為屢有發生,但一直未有相關法律作出規範。不過,日前《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已經立法程序通過,條例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乘客乘坐高鐵或火車,強占他人座位究竟是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一直受社會關注和爭議。此次《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條文中對旅客的相關乘車秩序進行了明確。
條例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並公開紙質、電子車票的使用規則。無有效車票、車票所記載身份信息與本人真實身份信息不符的,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條例還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鐵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以及嚴重違反鐵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失信行為進行記錄,並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另外,針對近年來出現的一些與鐵路安全相關的新事物,條例也進行了相關規定。比如禁止在鐵路線路上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該條例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