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首頁» 司警促區錦新致歉 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司警促區錦新致歉 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發佈日期】2018-10-04 00:03:12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司警昨致函議員區錦新,要求就其日前在接受一份中文報章採訪時,指控警局對一名企圖自焚的澳門居民進行非法監聽一事,向司警局公開道歉,否則會刑事追究。區錦新昨下午5時許接受媒體查詢時表示尚未接獲這封信件,待收到後才會回應。

據瞭解,區錦新日前在本地一份中文報章刊登的訪問中引用有人企圖到司警局自焚,到場時司警已嚴陣以待,令人對司警勾線“浮想聯翩”。司警在報道刊出後澄清,指涉事人士事前曾廣泛通知傳媒,又在前往警局途中不斷叫囂,聲言要到司警局自焚;警方接獲傳媒及附近居民通知及進行部署,絕無亦不可能作出非法監聽。
警方稱,區錦新罔顧事實誣衊警方進行非法監聽,構成對時任司法警察局領導主管的嚴重誹謗,嚴重損害了警方及相關領導主管的名譽,令公眾對警方及相關人士產生非常不良的觀感,有關行為已涉嫌構成刑事犯罪。司警局已致函區錦新,責令他就有關言論在10天內作出公開且為司警局可接受的道歉;否則,司警局將啟動刑事程序,追究這名議員的刑事責任。
司警表示,警方一直嚴格按法律規定進行監聽程序,除僅可針對嚴重犯罪及特定犯罪作出監聽外,在監聽前,亦須制定完整報告送交檢察院,獲檢察院審查後,還須預先取得法官命令或許可的批示,才能對相關電話談話或通訊進行截聽或錄音,因此,絕不可能存在所謂非法監聽的情況。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cc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