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作女性化打扮、束長髮的香港無業男子,因不滿男朋友遭寄住家中的女性朋友“勾引”,他又遭女方批評“我唔覺你靚,我覺得我靚過你囉”,遂怒打女方的臉十多下,又剪她頭髮及拍照上載Facebook。其後無業男意外傷腿,他歸咎女方令他受傷,出手襲擊女方頭及雙膝等,又恐嚇會把女方兩名女兒的手“斬落嚟”。
涉案無業男昨日在區院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傷人及刑事恐嚇共3罪,法官指控罪嚴重,認為有需要先瞭解清楚被告背景,故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心理報告及精神報告,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期間被告收押。
28歲男被告張澤釗染金髮束馬尾辮,外貌似女性,今由親友推坐輪椅到庭應訊,他以“女聲”表示同意案情。據悉,被告的外貌雖似女性,曾接受賀爾蒙療程,但他仍是男兒身,身份證上亦標明他是男性,由於他在涉案期間腳傷,需坐輪椅代步。
案情指,男被告與年約40歲女事主陳嘉汶本是朋友。去年4月,事主到被告位於小西灣佳翠苑住所寄居,但二人非男女朋友關係,被告睡在睡房,而事主睡在大廳梳化床。至去年4月23日凌晨,被告指摘事主想勾引其男友,打她臉十多下、剪短她頭髮,並用手機拍照,然後上載Facebook。
事後多次出言恐嚇
至去年9月,被告因意外傷腿,需要住院,期間事主探望,被告曾歸咎於事主令他受傷,聲言出院後要用錘揼事主的腳。其後在另一天,被告在住所內用手打事主頭、雙膝等,又用手機拍照。事主沒即時求醫及報警。後來她因傷處痛楚才求醫。
至去年9月21日晚,陳受傷留院期間,他接到陌生男子來電,指摘她為何要令被告這樣慘,要如何補償被告,稍後被告接過電話,恐嚇事主:“我斬你兩個女隻手落嚟,佢哋咁鍾意畫畫。”事主擔心女兒安全,出院後報案。其後警方將被告拘捕。
對於被指在去年4月襲擊事主,被告指全因事主想勾引被告的“未婚夫”,稱當時其男友返回被告住所取衣服,事主見狀,讚被告男友“好靚仔”。被告覺得事主表現很“姣”,與對方起爭執,期間事主批評“我唔覺你靚,我覺得我靚過你囉”,加上當時喝醉,被告遂襲擊事主。至於恐嚇方面,被告向警員辯稱,“我行都行唔到,點會真斬”。辯方昨保留求情陳詞,但透露被告現時仍需到精神科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