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跨部門工作小組昨晚在澳門科學館會議廳舉行第二場社會公眾諮詢會。約二百位社會人士參加了諮詢會,共有三十位社會人士在現場先後發言。
居民王小姐表示認同政府推出《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但是都市更新需要不同的法律制度支撐及配套才能推動,因此希望當局在能聽取多方意見外,盡早完成諮詢總結報告後盡快立法,不要再讓居民久等。家庭服務中心代表陳小姐表示,現時本澳舊區中,有不少長者都居住在殘危樓宇中,既然暫住房及置換房的數量有限,有關部門未來可否參考經屋、社屋的申請方式,讓長者、殘疾人士能夠優先入住,或者優先選取較低層的房屋,以及未來暫住房及置換房的設施規劃,應該要引入更多無障礙措施。
亦有海一居業主表示,早前政府代表指,二、三手買家一直都是事件最大的受害者,因為數百萬差價即使訴諸法院都是不可能取回的,如果又要支付相同的差價去購買置換房,肯定是沒有能力負擔。基於相同的原因及善意原則,希望政府統一按不高於一手合同定價,方能妥善解決海一居事件。
跨部門工作小組的代表認真聽取了有關意見,並就與會人士所提出的問題,作出了回應及解釋,包括:理解居民關注都更暫住房及置換房的落實時間表,會積極推動相關立法;關於大廈業主同意重建業權百分比問題,也要研究對不同意重建的業主的補償問題;暫住房僅適用於可回遷的情況,並只在有房源時才推出;暫住房與置換房僅具補充性,租金、樓價會參考市場價格給予一定優惠;對於是否要對受都更影響的承租人進行補償,“都更會”將會進一步研究。對於海一居樓花購買者的訴求,跨部門工作小組代表回應,政府理解海一居樓花購買者要上樓、改善居住環境的需求,重申每一個自然人樓花買家只能購買一套置換房;置換房的出售價格擬根據在物業登記局已登記的樓花價格而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