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北區醫院前日表示,疑有護士沒有把藥物交給一名胰臟癌病人,並未就此事件作出呈報。該名病人出院兩周後死亡。
據瞭解,一名64歲男病人4月23日因腹痛、嘔吐及下肢乏力,經急症室入住醫院內科病房,醫生診斷其患有糖尿病及心血管病。翌日經電腦斷層掃描證實病人患胰臟癌,並已擴散至肝臟。病人於5月4日上午出院,醫生為其處方多種藥物,其中包括血糖控制藥物、心臟科藥物及血壓控制藥物。在病人等候出院期間,護士將藥物放置於病房內出院病人藥物儲存櫃,未有在病人離院時交給病人。
病人家屬表示,她曾於5月8日到病房查詢病人出院時曾否獲發藥物,有職員向其表示病人出院時未獲處方藥物。5月17日上午,病房職員在出院病人藥物儲存櫃發現一包藥物,檢查後發現屬事件中病人,遂即時聯絡病人家屬到醫院領取。惟病人同日下午在家中暈倒,經救護車送往醫院急症室,搶救後證實不治。根據死因報告,病人死於已擴散的胰臟癌。
醫院於8月28日接獲病人家屬反映,指病人出院時並未獲發出院藥物。院方發現未有職員曾就事件作出呈報。醫院表示,將成立專家小組深入調查及檢討醫護人員處理出院病人藥物、家屬查詢及事故通報流程以及提出改善建議,同時也即時向醫管局總辦事處通報事件,並採取措施加強臨床監管。
醫院對事件深感難過,向病人家屬致以深切歉意及慰問,病人聯絡部會與家屬保持緊密溝通,適時向其交代調查結果,並提供一切可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