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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反對設虛假社會預警罪
【發佈日期】2018-08-09 01:21:44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民防綱要法》公開諮詢期本周六結束,新澳門學社表明反對文本建議設立虛假社會預警罪,並認為建議強調大眾媒體在傳播當局重要民防資訊方面的社會責任是侵犯新聞自由。促請當局在天災人禍當前,首要嚴格約束公權力干涉各項訊息發佈的準確性及透明度,並摒棄“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取態,讓《民防綱要法》的立法工作重回正軌,真正合力守護整個社會。

《民防綱要法》諮詢文本建議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以打擊造謠及散佈謠言行為。學社指此罪既不正當亦無必要,若由政府決定何謂真相與謠言,意味著市民在政府允許的範圍才擁有言論自由。學社認為,應對重大事件謠言的應有方法,是由政府全面、及時、公開、準確地發放消息。文本應考慮如何平衡及保障言論自由。
對於文本建議強調大眾媒體在傳播當局重要民防資訊方面的社會責任,學社認為,倘由政府要求媒體配合發放訊息,變相只能在政府規定範圍內進行報道,淪為官方喉告,最而扼殺民眾全面知情權,存在管制媒體的意圖。另外,學社亦指出,文本在適用範圍方面建議“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社會安全事件”並無清晰定義,憂慮未來若有大型的合法集會或示威,政府會否有權宣告緊急預防狀態。認為日後的法案必須準確定義“社會安全事件”,並明確排除集會示威等行使公民基本權利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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