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首頁» 仲裁法法案倡設緊急仲裁員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仲裁法法案倡設緊急仲裁員
【發佈日期】2018-08-08 00:52:11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仲裁法》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法案建議設立緊急仲裁員,並可採取緊急臨時措施,這是屬創新條文和超前規定,政府相信有利解決爭議及問題。此外,委員會基本上同意法案建議的仲裁8大原則,希望通過訂定 8大仲裁原則,增加本澳成為國際仲裁中心的吸引力。

何潤生引述政府表示,緊急仲裁員屬創新條文和超前規定,主要參照國際公認的香港和新加坡仲裁中心,政府相信緊急仲裁員有利解決爭議及問題。他表示,法案建議設立緊急仲裁員,當事人有需要時可在仲裁庭未成立前,指定 1名緊急仲裁員,採取緊急臨時措施,效用類似現時法院的“保全措施”,有利於爭議的解決。而在仲裁庭設立後,緊急仲裁員的權限便會解除。
他表示,委員會基本上同意法案建議仲裁的8大原則,包括自治原則、辯論原則、平等原則、保密原則、非形式化與簡便原則、快捷與效率原則、公正獨立原則,以及法院最少干預原則。尤其針對商業糾紛,保密原則十分重要。國際上的商業糾紛均傾向選擇仲裁議決,因若通過法院會被公開商業機密,仲裁庭則具有保密性。現時政府部分的公共採購合同、公共批給亦設有仲裁協議。希望通過訂定8大仲裁原則,以利於解決商事糾紛及保護商業秘密,吸引更多的本地及外地人士使用仲裁,提升其使用率,將澳門打造成為國際仲裁中心。
何潤生亦指出,由於法案參照了示範法條文,與本地立法程序不盡相同,法案文本需作技術性調整,委員會爭取 8月中立法會休會前完成首階段審議工作,10月政府可提交新文本。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cc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