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議員李靜儀表示,今年財政預算案披露,工商業發展基金等11個基金的預算開支近60億元,數額相當巨大。由於這些設於不同政府部門的專項基金,沒有統一的申請要求、審批程序和資訊公佈基準,再加上運作透明度不足,社會對獲批團體及資助的用途等並不清晰,實難有效監督和評估相關公帑的使用效益。因此她提出口頭質詢,要求官員到立法會回應現時各式基金的運作、審批機制及監管。
李靜儀在口頭質詢中指出,工商業發展基金於2008至2009年向非凡航空提供2.12億元的援助貸款事件,擔保人不用提供任何實物作抵押就能借走巨款,耐人尋味。此外,早前審計署發表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指出,文化局在2012至2016年期間購買圖書的1500多萬元,當中三分之一出自文化基金;為何相關部門恆常開支竟然納入文化基金預算?令人質疑。
而根據2018年財政預算案披露,工商業發展基金、旅遊基金、體育基金、文化基金等11個基金的預算開支已近60億元,數額相當巨大。社會關注這些設於不同政府部門的專項基金,會因運作彈性較大存在規管漏洞,不但令坐擁“小金庫的部門脫離有效的預算監督,亦容易成為貸款或資助非政府部門的黑洞,令公帑付之東流。
李靜儀指出,由於現時各式的基金沒有統一的申請要求、審批程序和資訊公佈基準,再加上運作透明度不足,社會對獲批團體及資助的用途等並不清晰,實難有效監督和評估相關公帑的使用效益。
為此,她質詢當局有關基金運作,例如由特區政府、工商業發展基金及貿促局投放4億元資本額的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今年第一季獲得基金資助籌辦“青年創業孵化中心營運經費1200多萬,是當季所有資助中最高的。公司全資由公共資本設立,營運經費又申請基金資助,理據何在?金額是否合理和具效益?對於有關做法如何監管?
她又質詢特區政府如何透過設立統一的、具規範性的財務運作要求和監管準則,確保專項基金運作嚴格依循制度規範,避免成為亂用公帑甚至違法貪腐等行為的漏洞?現時只有部分專項基金有向社會公佈申請實體及項目資訊,政府有必要要求各專項基金有更高的透明度,盡可能公佈更多有關批出項目的資助信息,並作系統性的分類供公眾查閱,方便公眾共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