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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虛假社會預警罪 保安部門稱有必要
【發佈日期】2018-07-15 23:57:10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政府正就制訂《民防綱要法》進行公開諮詢,諮詢文本中建議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違者最高可處3年徒刑,坊間認為刑罰過重,更可能造成“寒蟬效應”,影響救災訊息傳播。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就《民防綱要法》諮詢文本相關內容展開探討,政府代表解釋稱,現行法律未必能規範“緊急民防狀態”下的造謠傳謠行為,政府認為當中存在漏洞,故有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的必要性。出席論壇的團體代表認同當局立法方向,但要界定干犯人士是否蓄意造謠有一定困難,建議政府建立統一發佈民防訊息的官方平台,並加大宣傳立法理念,相信能有效杜絕謠言散播。

論壇昨日上午假綜藝二館演播室舉行,警察總局局長助理吳錦華,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消防局副局長鄒家昌,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及街總社會事務委員副主任何永康應邀出席,與居民共同探討《民防綱要法》諮詢文本內容。
就諮詢文本中建議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制裁宣告進入緊急狀態後的造謠或散佈謠言的行為,違者面臨最高3年徒刑,坊間不少意見認為刑罰過重,更擔憂會因此而造成“寒蟬效應”,當居民難以辨別消息真偽時,為免誤墮法網或不再轉發任何消息,對救災帶來反效果。對此,曾翔指出,現時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有相應措施應對造謠傳謠行為,包括採取刑事規定、行政制裁、設立民事訴訟途徑恢復受害人權利等,如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國、瑞士、韓國,均有設造謠罪,而且適用範圍非常廣泛,不論一般或緊急狀態都適用。反觀澳門,雖然《刑法典》有不少罪名涉及造謠傳謠的行為,如公開詆譭罪,針對個人名譽;濫用訊號罪及恐嚇實施犯罪罪,針對社會公共安寧;煽動集體違令罪,針對政治經濟社會制度。然而,上述法律不能適用於緊急民防狀態下的造謠傳謠行為,形成法律漏洞,故政府建議設立新罪名加以規範。
曾翔解釋政府立法的原因稱,在大災大難期間,確保民眾情緒穩定非常重要,亦有利於民防工作的開展。然而,造謠傳謠行為可能會導致人心惶惶,或令政府及民間之間的信任受損,帶來的負面影響極為廣泛,相信每名居民都認同要立法制止及制裁造謠行為。另外,諮詢文中亦強調傳媒在傳播當局重要民防資訊方面的社會責任,被質疑當局有意干預新聞自由。曾翔回應,有關條文僅規範在民防架構之內的傳媒成員;至於架構外的傳媒則不受有關專屬條文所約束。
講者建議設官方訊息發佈平台
何永康認同設立“虛假社會預警罪”有助阻嚇故意傳播謠言行為,不過同時指出要界定干犯人士是否蓄意造謠有一定困難,建議政府建立統一發佈民防訊息的官方平台,並加強宣傳,讓居民知悉有官方渠道可以轉發和分享準確的訊息。
李良汪亦認同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指《刑法典》未必能制裁重大災害及事故時的有心造謠者,而且涉及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造謠傳謠行為,與緊急狀態下或造成社會動蕩的謠言,在法益保障上不完全一樣。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有可能定唔到罪”。然而,社會對設立該罪名的擔憂亦不能坐視不理,政府除透過官方渠道明晰訊息的真偽,亦應加大宣傳立法理念,“雙管齊下”以杜絕謠言散播。
對於文本建議於保安範疇設立一個獨立且恆常持續運作的、專門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並跟進善後的專責部門(擬命名為民防及應急協調局)。李良汪質疑,若日後成立該專責部門,會否與警察總局轄下的民防行動中心在預警和應急指揮上有重疊,因民防及應急協調局將來由民防聯合行動指揮官(即保安司司長)統籌決策,但警察總局在政策和行政運作上又隸屬保安司司長,兩個部門職能相近,在協調工作上或會存在重覆,且與特區政府精兵簡政的施政理念背道而馳。他指,若保安範疇內部就兩個部門已有所分工, 將來應提供諮詢予居民明晰兩個部門之間有何不同。
吳錦華回應稱,未來的民防應急及協調實體在職能上,除了履行現時各部門的民防職能外,在行動從屬關係上,當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時,整個民防架構都要為其提供民防支援及協助。曾翔指出,民防及應急協調局的設立,是行政長官和各政府部門經過檢討去年“天鴿”風災時在救災應急上存在不足後得出的結果,並參考了國家減災委員會專家組的建議,主要有6項職能,分別是:在民防架構尚未開啟時,履行不同的職責;協調其他應急部門行動和支援的調度;開展恆常的民防宣傳教育;評估各類民防安全的風險;負責自願協防者的管理;確保應急物資和避險場所受到所有方和營運者的妥善管理。當宣佈進入特定的民防狀態時,專責部門在執行行動方面,受聯合行動指揮官指揮和領導,並向其提供決策支援。
有發言的居民關注到諮詢文本並無針對民防架構的決策者制定問責條文,認為決策者應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和能力,若因決策問題而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重大後果,應該要負上相應責任。對此,吳錦華回應指,當法律賦予官員相關權利時,“有權必然有責”,若出現上述後果,當然要承擔責任,並且要追究有關人員紀律責任。另外,早前有消息指,保安當局擬在民防事故系統加入電子地圖方式顯示事故地點,吳錦華透露,特區政府已委託清華大學公共安全學院製作一個有關協助民防行動的應急指揮應用平台系統,將以地圖方式呈現匯集所得的緊急訊息,例如自然災害等。他稱,有關系統仍在深化,相信可讓民防聯合行動指揮官即時作出具科學性和組織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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