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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街一號規劃條件圖 三上城規會終於獲通過
【發佈日期】2018-05-09 23:39:07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城規會昨日討論的8份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中,一波三折的渡船街一號項目終於獲得通過。城規會委員在會上對於是否將該幢百年建築拆盡有不同意見,工務局局長李燦烽起初打算發還工務局重新規劃再討論,但因應較多委員認為渡船街一號已被評定為不屬文物建築,相關規劃不能一拖再拖,最終以重建時保留原有建築風格通過相關規劃條件圖。

渡船街1A號及亞利鴉架街28號俗稱“渡船街一號”,是一幢建於1917年的三層樓高舊式樓房,在2013年計劃拆卸重建時惹起是否文物爭議。翌年10月, 文化局啟動文物評定作公眾諮詢,最終“渡船街一號”未被列入文物清單,建築業權人隨後向當局申請規劃條件圖;此時工務局則建議,需保留及按原來外牆和屋頂修復現有建築物,維持樓宇外開敞空間並保留圍牆。今年1月24日,城規會討論工務局相關規劃條件圖草案,認為規則圖草案是按當年文化局的約束性意見編製,牽涉重大改變,退回工務部門重新進開展程序。

昨日城規會再次討論“渡船街一號”規劃條件圖草案,委員意見不一。有委員認為,該建築物能凸顯城市建築脈絡和風格,具有相當的價值,要求保留立面。但亦有部分委員認為,該建築物殘破不堪,加上衛生環境惡劣,應盡快拆除重建。另有多名委員表明支持拆卸重建,因該項目連文遺會亦已評定為非文物,已無討論必要。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指出,由於當局不將渡船街一號評為文物,且又不在緩衝區內,當局不會再發表保育意見,但樂見其他委員提出城規方面的意見。

李燦烽起初表示,由於工務局未能清楚回應委員對於保留立面建議,要求將個案發還工務局重新研究再討論。但話還未有說完,新橋坊會理事長、城規會副主席梁竟成隨即打斷,他說,新橋一帶的街坊已對渡船街一號非常厭惡,當局收集到的公眾意見亦有很多支持拆除重建。他認為,要麽由政府出資購買有關物業搞保育,否則一拖再拖只會令街坊更加厭惡。

街總會長、城規會委員梁慶球認為,既然文遺會已不認為渡船街一號應列為文物,“咁點解仲要保留”?他又指,雨季風季即將到臨,若不盡快拆除,擔心會影響公眾安全。另外兩位委員李熙熚、楊道匡支持拆卸,但覺得為了保留街道風貌,可要求發展商按原有的風築風格重建。

李燦烽表示,因應較多委員認為渡船街1號A已被評定為不屬文物建築,相關規劃不能一拖再拖,認同重建並保留建築風貌的方案是好的解決方法。他建議通過該項目規劃條件,即渡船街一號項目獲准拆卸重建,但在規劃圖附加條件,要求保留原建築風貌,項目毋須再經城規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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