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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13歲援交女已屆17歲
港大生涉非禮脫罪
【發佈日期】2018-05-09 21:19:34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一名13歲女童早前因“暑假無事做”及對援交好奇,假裝17歲於成人網站招客,事件被揭發後,多名曾與她發生性行為的男子被捕,其中已有女友的香港大學三年級男生蔡偉麟,聲稱因女童身材豐滿,沒懷疑其年齡,獲裁判官信納,裁定他非禮罪名不成立。惟律政司認為非禮兒童屬“絕對責任罪行”,不知年齡不能成抗辯理由,早前上訴得直。蔡不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法官昨日頒下判辭,一致裁定其終極勝訴兼獲訟費。

終院法官在判辭中指,認為本案所涉“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非禮行為”的控罪條文,毋須把事主年齡視之為“絕對法律責任”,對於早前有法官裁定因女事主只得13歲,並認為這構成絕對法律責任罪行是錯誤的。
真誠相信成辯護理由
但終院法官亦指出,視16歲以下的女孩和男孩為易受傷害類別,需要高度保護,以抵抗猥褻侵犯,仍是合理的。他們認為較佳的做法是,控方不用證明被告是否對女孩的真實年齡知情,然而,若被告人能證明他很可能真誠並合理地相信女孩為16歲或以上,他就有良好的免責辯護理由。本案被告蔡偉麟,在審訊時曾已自己真誠相信事主已17歲,他有良好抗辯理由,亦獲裁判官接納。故終院亦裁被告上訴得直,維持裁判法院裁定他罪名不成立裁決。
據了解,涉事的港大生蔡偉麟,24歲,被控2014年暑假時,非禮當時只得13歲的援交少女,蔡與少女在成人網站接洽,少女寄給他一張半身照,又自稱已滿17歲,二人其後相約到時鐘酒店開房,期間蔡對少女上下其手,少女亦為他口交,蔡事後給對方1千元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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