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去年立案調查217宗個案,全年共處理調查個案408宗,結案187宗。當中在已結案的個案中,有5宗對個人作出行政違法處罰,主要因為在網上不當公開他人個人資料。個資辦留意到有趨勢顯示網民利用社交平台發洩或欺凌,明顯超越言論自由權利,呼籲市民注意互聯網世界亦受法律規管。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昨日總結2017年工作情況,並介紹今年於5月7日至13日舉行的私隱周活動安排。主任楊崇蔚總結個資辦去年工作情況指,個資辦去年在查詢個案、調查個案、意見書及許可申請、個人資料處理通知申請等方面,都較2016年有所減少。在個案調查方面,去年個資辦共開立了217宗調查卷宗,數量與2016年(224宗)基本持平,被調查者以私營機構居多,佔總數的68.2%;處理調查個案方面,連同2016年轉入的191宗個案,去年全年共處理調查個案408宗,結案187宗。當中涉及行政違法處罰個案有8宗,包括一個政府部門、兩個私人機構及五名個人,分別科處8,000元至1.6萬元。
個資辦公布的個案中,其中 1宗涉及運建辦公布的諮詢結果意見彙集中,登載了個別市民的個人資料,包括完整的地址、電話和身份證號碼。個資辦稱,雖然運建辦曾對有關資料作出遮蔽印證非刻意披露,但存在疏忽大意,仍需負上監管責任。個資辦認為,這種過份依賴外判公司,而未有切實履行自身監管義務的態度,是造成事件的主因。個資辦考慮到運建辦是監管不足而非故意實施違法行為,過程中亦積極配合調查及採取補救措施等,故決定科處 1萬元罰款。
楊崇蔚介紹,個資辦在去年的處理調查個案中,發現有36宗涉及個人在網絡社交平台不當公開他人資料個案。當事人往往出於報復、宣洩情緒等目的,公開發布他人的姓名、相片等資料。他指出,個資辦注意到此類個案有增加趨勢,呼籲網民切勿利用互聯網作出報復、欺凌等行為。
因應去年“天鴿”風災,特區政府制訂了新的防災計劃,個資辦向社工局發出許可,准許社工局收集接受社工局及受輔助社團或社服設施的服務使用者資料,以配合民防系統就疏散特定人群建立資料庫。有關資料除涉及社工局自身資料庫之外,並涉及31個社團或社服設施,內容包服務使用者的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年齡、聯絡電話、詳細地址、身體和健康狀況等。對此,楊崇蔚指,社工局建立資料庫,有助在日後應對自然災害時提升工作效率,相關工作值得支持,個資辦審核後亦未發現有違適度原則。
對於早前已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現正審議的的士制度法案建議可安裝錄音設備,會否侵犯個人私隱。楊崇蔚回應指,現時相關部門提出的法案希望以立法形式確立,由於現時已進入立法程序,不適宜公開給予太多意見,但個資辦在過去幾年先後兩次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了意見。
另一方面,個資辦聯同“亞太區私隱機構組織”的成員,於本月7日至13日舉行主題為“保障私隱坐言起行”的“私隱周”系列宣傳活動。個資辦副主任邱顯哲表示,今年會針對即將在本月25日生效的歐盟《資料保護總規章》展開教育講座和印刷宣傳小冊子,探討有關法規對澳門企業的影響。他稱,澳門作為中葡經貿平台,不少企業會與歐洲國家有業務來往,相信推出講座可協助本澳企業了解國際上對個人資料保護的最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