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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檢方:李明博承認收10萬美金
【發佈日期】2018-03-16 00:00:52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澳時綜合報道】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前總統李明博14日接受檢方調查,其承認收受國家情報院10萬美金。
韓國檢方有關人士15日向記者透露,涉嫌受賄超過1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000萬元)而遭檢方傳訊的李明博,在接受21個小時的調查中僅承認部分事實,對檢方的指控基本予以否認。
李明博承認的事實包括,曾通過青瓦台前室長金喜中從前國家情報院院長元世勳處接受10萬美元,但拒絕透露用處。同時承認將兄長李相恩售地款用於私宅建造,但他主張這只是借款。
此外,韓檢方還指控李明博涉嫌侵吞公款、瀆職、漏稅、濫用職權、違反公職選舉法和總統記錄管理法,指控嫌疑多達20餘項。但報道稱,在被問及受賄或DAS公司實際控制人等有關嫌疑時,李明博以“不知道”或“未接到匯報,一線幹的事”等形式否認嫌疑。
李明博15日凌晨在接受長達21小時的檢方調查後回家。韓檢方將綜合考慮李明博的供述內容和期間的偵查結果,近期決定是否針對李明博向法院提請批捕。
這是李明博卸任5年17天後到案受訊,他是第5個以韓國前總統身份接受檢方調查的人,上一個被傳訊的前總統是去年3月受訊的朴槿惠。
近幾個月來,李明博的兒子、女婿、長兄、侄子、妻弟等多名家庭成員和親信因捲入多起案件遭搜查或拘捕,諸多線索指向李明博。依照韓國法律,受賄1億韓元(約合59.4萬元人民幣)或以上所適用的刑事處罰是至少10年監禁,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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