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被罰三次 一司機遭拘廿天
【澳時訊】珠海南水的一名司機,在四個月內被交警連罰三次,分別因無證駕駛、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三個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6,700元、行政拘留20日。
3月1日下午兩點,高欄港南水鎮北水路南往北方向加油站路段,一輛粵C0××88號白色豐田汽車在行駛時,追尾前方的黑色風神汽車。高欄港交警接警後趕到現場。
在檢查證件時,交警發現,豐田車司機的證件字體顏色和大小有些許不同,將其身份證號碼輸入系統後,發現系統內的照片與眼前人完全不同。經調查,系統中顯示的“袁某”正是去年10月11日和今年2月5日先後因酒後駕駛、無證駕駛被查獲的費某,費某所持有的“袁某”駕駛證是偽造的。
據費某交代,有了早前被抓的經歷,他十分心虛。前陣子,上網時無意看到辦理偽造證件的信息,便動歪腦筋。他花500元買了一套帶有“袁某”身份信息的駕駛證和身份證。費某認為,有“證”在手就有底氣了,於是便掩耳盜鈴地開車上了路,不料卻因追尾再次被抓。
據悉,費某是湖北人,今年30歲,在珠海做工程生意,因為工作忙一直沒去考駕照。
交警表示,無證開車上路十分危險,無法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無法保障交通安全,市民切記考取駕照後方可開車上路。(記者 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