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於擔當 提速食肆發牌
澳門建設美食之都,離不開餐飲界的良好發展,反觀現實,問題不少,莫說服務質素等軟件提升,就連飲食牌照審查亦面臨諸多困境,耗時長,程式繁瑣,動輒審批拖一年半載,社會抱有好大怨氣。
一站式發牌程序討論許多,政府部門亦前赴後繼去做,但成效難有明顯,原因何在?以申請飲食牌照而言,現在至少要通過九至十個部門審批,當然一站式審批的確可以減少中間流程。不過,反過來,究竟需不需要走九至十個部門的流程?為何不能將業務集中,大幅減少其中管理部門,文件不用在不同部門間兜兜轉轉,才是問題根源。
與香港比較,本澳的改善空間的確不小。以香港為例,食肆發牌由食物環境衛生署具體負責,涉及相關部門主要有屋宇署、消防處,申請人遞交文件後,三家會審,20個工作日內,如發現無抵觸法例,就可批准開工裝修。
更為值得學習的是,在後續跟進中,香港食肆審批程序完全從申請者立場考慮,並非等到所有裝修工程完成後,再去一一核實細節,決定批准與否。而是裝修設計圖提交之後,詳閱無誤,便會根據申請者要求,發出“暫准食肆牌照的發牌條件通知書”。一邊進行裝修,一邊營業,減少了申請者的房租、人工等無謂損耗。同時,裝修過程中,食環署亦會派專人現場對工程和圖則進行指導,發現瑕疵問題,即刻指明修正,不用事後翻工,高效快捷。另外,邊施工邊指導的好處,是可以避免僅僅紙面上審批,容易產生燈下黑等問題,可以給予行政部門緩衝時間,可謂一舉兩得。
早前立法會施政辯論時,政府部門回應稱食肆牌照審批已經加快流程,並表示去年平均46個工作天便可發牌。既然是平均,肯定有快有慢,無廚房、無固定食位的小店,估計都不用46日,可多數稍具規模的餐廳仍然捱唔起,甚至靜候一年半載開到張已算好彩。
食肆牌照發牌問題,一站式審批也好,精簡程序也好,不管哪種方法,落腳點在於有否從申請者角度考慮問題,行政管理本質上是行政服務,作為服務提供者,需具備一定擔當和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