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的運輸工務領域施政辯論中,巴士加價再次成為爭議焦點之一。當議員質疑政府對巴士加價理由時,羅立文司長表示,巴士運營政府補貼佔72%,巴士佔28%,今年前10個月,政府補貼巴士達10個億,支出有壓力。
同時,羅司又給議員們算起經濟賬:現在巴士車資成本為6.6元,市民以澳門通支付僅付2元,不及成本30%,若將車資調升至6元,市民負擔3元,政府補貼3元,政府每年可減少補貼。看來,羅司還真會算經濟賬,不如讓羅司出任財爺也許會更適合。其實,巴士服務作為公共產品應當將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如將經濟效益放在前面將會“本末倒置”。
事實上,政府購買的是巴士服務,以這一模式提供市民公共產品,因此,政府必然要承擔對巴士公司的補貼,這種補貼是政策性的。換言之,政府的補貼體現於社會效益,這是政府購買巴士服務的目的所在。現在的問題是,羅司混淆了這一概念,把政府的政策性補貼視為巴士經濟效益,算出政府支出有壓力。為減少政府支出的壓力,提出巴士要加價。
其實,政府一年補貼巴士10億這數字是多抑或少暫且不論,但政府為減少支出而提出巴士加價的思路顯然不妥,畢竟政府有雄厚的財政盈餘,用於支出巴士補貼合情合理,也有支出能力。巴士作為公共產品,政府增加投入,只要有利於廣大市民的出行便捷、安全是值得的。至於巴士經營效益該由巴士公司考慮,並非政府來承擔,二者不要混淆。
再說,內地許多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公共巴士基本上車資2元,沒有空調的一元,就拿珠海來說,車資亦2元,帶有“K”字的快車3元,筆者搭乘過一次,從始發站至終點站全程有20來個站,花費一個來小時,且長者(60歲或以上)搭乘巴士免費,政府亦有補貼。
看來,澳門與內地一些城市相比較,不但車資不低,且長者乘車只是優惠並無免費,加之服務質量欠佳。不是說要將經濟成果惠及廣大市民,應該說政府加大巴士投入其本質是惠及市民,因此巴士加價勿本末倒置!
曉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