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日前在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提到支援領導橫向流動。他稱,有理論認為領導在同一職位太長時間容易產生程序僵化、審批程序緩慢,或成為常規化,改革觸覺和決心不大,而在領導橫向流動的實踐過程中,總可有領導的新思維,令效率提高。
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一名工作人員長時間在同一個崗位工作,很容易令到該人做事因循守舊,缺乏創意和衝勁,不利於個人的職業生涯。倘若人員為管理層,更會可能於部門內各自形成山頭主義,容易形成部門各自為政、橫向溝通不足等問題,對整個組織的健康發展非常不利。
因此,相信本澳社會和市民都非常認同行政長官的上述看法,而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亦應採納行政長官這種觀點,並盡快轉化為一種恆常的人事制度。比如規定特區政府不同崗位的領導及主管在一個部門工作一定年期(五年至六年)後,便安排其調往其他部門,以增加有關官員的經驗和吸收更多管理知識。這不但有助個人能力的提升,更可有效提升部門的工作績效。
參考本澳鄰近的香港和新加坡政府,公務員隊伍質素可以說是世界數一數二的,其政府的運作亦十分有效率,其中的原因就是兩者均設有官員定期的輪調機制,每位政府官員在一個工作崗位工作一段時間後,便會由負責公務員管理的部門進行統一調動,安排他們到另外的工作崗位擔任領導或主管,以此作為個人工作上的歷練,從而使他們可累積不同的經驗,為將來擔任更重要職位鋪路。
故建議特區政府考慮引入這種官員的恆常調動制度,並使其發展成為一種恆常制度。如此一來,特區政府未來才可鍛鍊到一些真正有德行、有才智的人才,擔任不同公共行政部門的管理層、領導層,為特區政府建立和發展成為一個高效率的政府提供條件。◎悠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