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出現反彈,莆田市及泉州市先後出現本地確診病例。為防止疫情跨境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宣佈,因應福建省相關區域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要求,所有在14天內曾經到過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楓亭鎮的入境人士,應立即發短信至6333 7492或致電專線2871 5296向應變協調中心報備以便安排接受集中管理醫學觀察;此外,所有曾經到過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楓亭鎮以外的醫學觀察措施不變,即曾到過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的入境人士須接受集中管理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而已入境人士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
曾到莆田人士
來澳須持48小時內核檢證明
應變協調中心並宣佈,由昨日下午3時起,所有曾經到過福建省莆田市的入境人士,須出示48小時內作出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出現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的措施至離開當地21天為止。
與此同時,由昨日下午3時起,所有曾經到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界山鎮的入境人士,亦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而已入境人士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出現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的措施至離開當地21天為止。相關人士接受自我健康管理期間,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且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 5 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則須自費檢測。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14 天內曾到過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江蘇省揚州市;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的建設街道(2021年9月1日或之後)、海珠區南華西街道(2021年8月28日或之後)的入境人士,須在入境時或其他須出示時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離開當地21天內出現任何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