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列入香港特區《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澳門中聯辦及外交部澳門特區特派員公署發表聲明,堅決擁護中央立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澳門中聯辦在聲明中指出,制定香港國安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舉措,是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充分彰顯了中央依憲治國、依法治港的信念與追求,展現了中央政府作為“一國兩制”最堅定維護者的胸懷與擔當。香港國安法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四種犯罪行為的構成及其刑罰作出明確規定,將補足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根本保障。
聲明提到,全國人大採取“決定+立法”的方式,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定相關法律,是經過仔細權衡慎重作出的重大決策,既充分考慮了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要,也充分考慮了香港特區的具體情況,是“一國兩制”方針又一次創造性的實踐,體現了對香港特區的高度信任和對兩種制度的尊重。
聲明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香港國安法充分表明,中央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港澳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此舉必將進一步堅定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信心和決心,有利於港澳兩地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合作,推動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
外交部駐澳公署:法律有力保障香港繁榮穩定
外交部駐澳公署發表聲明稱,香港國安法是為防控國家安全風險、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而採取的必要之舉,規管的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這四類極少數違法犯罪行為,既與全國性法律相銜接,又充分顧及香港法律制度的特殊性,為保障香港社會穩定有序、市民安居樂業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聲明表示,澳門特區於2009年完成澳門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並於2018年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同時修訂完善相關配套立法,加強執法力量建設,在社會積極推進國家安全教育。事實證明,澳門國安法的實施有效保障了澳門特區的繁榮穩定以及居民的各項合法權益,良好的社會氛圍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境外訪客,特區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交往更加密切。
聲明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主權國家毋庸置疑的基本權利。維護國家安全、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預是包括香港市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堅持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是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心願。相信有了香港國安法的保駕護航,香港這顆“東方之珠”將再次綻放絢爛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