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阿拉巴馬州在上月中旬通過了全美最嚴苛的“反墮胎法”,禁止女性在懷孕的任何階段墮胎,即使是強奸或者亂倫的受害者,違者最高可判處99年徒刑或終身監禁,引發全美嘩然。為防堵性侵犯再度傷害社區居民,由該州眾議員赫斯特(Steve Hurst)提出、名為“HB 379”的法案,已獲得議會多數表決通過,將強制將“化學閹割”(Chemical castration)列入性侵犯申請假釋的必要條件內,作為預防的手段之一。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當地時間周一(10日),共和黨籍州長伊佛(Kay Ivey)簽字批准“HB 379”法案,未來該州內所有犯下對13歲以下孩童性侵罪行的犯人,若欲申請假釋離開監獄,都將強制執行“化學閹割”,以防該犯人再次犯罪。未來“化學閹割”將列為性侵犯假釋申請的必要條件,倘若犯人拒絕、申請就不會通過。伊佛表示:“此新法將能進一步保護本州的孩童安全!”而法案中也規定,不僅申請時要審核,若假釋期間、犯人拒絕繼續接受“化學閹割”的藥物注射,將被視為違反規定而強制抓回監獄拘留,此法獲得阿拉巴馬州參眾兩院高度認同和支持。
化學閹割不等於“絕育”
與動手術“去勢”不同,所謂的“化學閹割”,是對人體注射或服用抗雄性激素藥物,藉此減少男性荷爾蒙和抑制性衝動,但並不會讓使用者絕育。包括德國、意大利、波蘭、哥倫比亞、薩爾瓦多和韓國等國家或地區亦通過類似立法作為降低性犯罪的手段,但其效用的真正影響,在學界仍存有不小的爭議。
《華盛頓郵報》援引專家警告說,這種療法不是靈丹妙藥,應該謹慎使用。相關研究的表明,那些對兒童表現出性欲的罪犯治療很成功,其他人則沒有出現明顯影響。這項治療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抑郁、骨質疏松、貧血等。另外,亦有人權組織批評這項法例,美國公民自由聯會總幹事馬歇爾說,現時在醫學上未能證明“化學閹割”方式有任何效用。他指責這樣做是利用人進行實驗,違反憲法。
事實上,除了阿拉巴馬州外,太平洋岸的加州早在1996年,是美國第一個合法化“化學閹割”罰則的州;在加州之後,還有包含喬治亞、路易西安那、德州、威斯康辛、奧勒崗、愛荷華和蒙大拿州,都通過類似的法案來抑制性犯罪,但似乎採用比例和次數並不如預期地頻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