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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實巨額偷逃稅款 限期付清否則法辦
范冰冰被追繳並罰8.83億
【發佈日期】2018-10-03 23:10:46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著名藝人范冰冰“陰陽合同”問題塵埃落定。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及江蘇省稅務局昨日發佈的通報指,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少繳營業稅等合計730萬元(人民幣,下同),她及其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共被處以8.83億元稅款、罰款、滯納金,款項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查實多項偷逃稅款

新華社昨日報道指,今年6月初,群眾舉報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即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目前案件事實已查清。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對此,江蘇省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等規定,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對范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通報指,9月26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達《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對此范冰冰未提出聽證申請。9月30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將追繳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規定期限內繳清。

依據刑法規定,由於范冰冰屬於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上述款項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超過規定期限不繳納款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將依法移送警方處理。

發信致歉稱感愧疚

另外,經查,2018年6月,在稅務機關調查期間,范冰冰經紀人牟某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毀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現牟某廣等人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國家稅務總局也已責成江蘇省稅務局對相關主管稅務機關的有關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進行問責,同時已部署開展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

范冰冰於新華社報道後相隔2小時,於社交網站微博發致歉信,提到這段時間痛苦、煎熬,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也會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及繳納罰款。

范冰冰的道歉信中提到,“在這段時間裡,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煎熬。”她也說到,長期以來自己沒有擺正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及個人利益的關係,在電影“大轟炸”和其他一些合約中出現“拆分合同”的逃稅狀況,深感愧疚。

范冰冰表示配合調查的期間,一直深刻反省,“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該遵紀守法,起到社會和行業的模範帶頭的作用,不應該在經濟利益面前,喪失自我約束,放鬆管理,以致違法失守。”對此她向長久以來支持的粉絲、社會大眾,以及稅務機關致歉。

近月,崔永元怒懟范冰冰一事持續發酵,引發公眾廣泛關注。對此,《法制日報》此前報道,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指出,處於財富金字塔頂端的明星巨額偷稅漏稅,無疑是對國家分配制度的公然侵蝕,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對此,關鍵需要構建起又嚴又全的法律稅務綜合體系。

人民網此前評論指,此事難的是如何清理逃稅存在的土壤。要堅決捍衛法治尊嚴,堅決維護公共利益,通過嚴格執法、嚴加防範,絕不讓“陰陽合同”大行其道,不容少數人佔便宜、國家和民眾受損失。

范冰冰逃稅事件來龍去脈
5月28日
前央視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曝光一份寫有范冰冰的保密合同,當中列明稅後片酬為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翌日他又公開一份不具名字的授權書,並配文表示,有人在片場演了4天,就拿下6,000萬元,但當中涉及“大小合同”,小的是1,000萬元,大的是5,000萬元。
5月29日
范冰冰工作室嚴正聲明,指崔永元公開涉密合約,並公然侮辱范冰冰,破壞商業規則,涉侵犯范的權益;相關媒體等未核實便宣稱范“採用大小合同”、散播“拍攝4天片酬6,000萬”等謠言,涉嫌構成誹謗。該工作室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6月2日
崔永元再公佈一份“大小合同”,並指逃稅有法律規管。當日范冰冰微博最後一次更新,內容是關於先心病兒童救治的慈善活動。。
6月3日
央視新聞報道,關於影視人員簽陰陽合同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如有違法,將嚴格依法處理。當局亦將加強對部分高收入影視人員的稅收徵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江蘇省地稅局表示,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調查事件,范冰冰工作室所在地無錫的地稅局已介入取證。
7月3日
電影《大轟炸》發佈新海報,主演名單中刪掉了范冰冰的名字。
7月28日
內地《經濟觀察報》引述消息人士報道,江蘇警方介入調查“陰陽合同”案,范冰冰和弟弟范丞丞被限制出境,范冰冰身邊數位工作人員,則被警方採取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消息未獲各方證實,該篇報道隨後被刪。
9月3日
北師大與中國社科院指導發佈了《中國影視明星社會責任研究報告》,最高分徐崢為78分,最低分范冰冰為0分。
9月7日
鳳凰網記者走訪了位於江蘇無錫市的范冰冰工作室,發現工作室大門緊鎖,透過玻璃看辦公室的文件已被全部清走。
10月3日
官方新華社首度證實,國家稅務總局以及江蘇省稅務局目前已查清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的案件事實,范冰冰須在限期內繳清近9億元的欠稅及罰款。否則,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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