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大學研究生院院長兼法學院教授莫x健,日前連同數名友人設飯局邀請就讀本澳的內地女大學生赴會,推杯換盞、酒足飯飽後轉往娛樂埸所續玩“下半埸”,期間疑其大發淫威,涉嫌在眾目睽睽下上下其手、霸王硬上弓施以性侵。受害女生事後向司警報案,莫教授被補,經偵查並被落案起訴;檢察院聆訊後,基於案情實況的嚴重性,於本月26日晚裁定其性侵罪名表證成立,不准保釋,隨即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
先飯局後玩下半埸
據知情人士透露,案發前,莫x健聯同多名有身份之友人設下飯局,邀請被害女大學生出席。飯局中,推杯換盞,你來我往;酒足飯飽後,有人還未能盡興,莫x健等帶同受害人再到娛樂場所繼續作樂,及至後來發生性侵案件。據悉,當時至少有4人在埸,除涉案者外,也有其他有身份者及高教人員。飯局是否有陷阱?受害者飯局中飲酒幾何,有無被人刻意灌酒,後來如何去的娛樂場所,飲咗乜嘢?被告能在眾人面前輕易得手,無人制止,受害人又是如所結識這類人士,其中是否有人穿針引線?如此等等,這些案中的關鍵疑點,根據司警局、檢察院昨日發出的消息可見其嚴重性。
司警局昨日下午發出消息指,6月24日接獲一名在本澳某大學就讀的內地女學生報案稱,其被另一所大學的教授性侵,司警局隨即立案偵查。經偵查後有證據顯示存在犯罪事實,隨於6月26日將有關案件及嫌犯移送檢察院偵辦。檢察院後於當晚決定對嫌犯實施羈押措施。司警局強調,由於案件受害人強烈要求保密,未能詳盡披露案情,但在衡量公衆知情權後,對案件作出簡報。
檢察院消息指,日前,一莫姓男子因涉嫌性侵一名女士被司警拘捕並移送檢察院偵辦。經首次司法訊問,因應嫌犯被檢舉事實的嚴重性以及案件的實際情況,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檢察官的建議,命令對案中嫌犯採取羈押候審的強制措施。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發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澳大不便評論 莫職務被終止
案情披露後,昨日下午澳大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就傳媒報道有關大學教授被羈押的事件,澳門大學高度重視。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校方不便評論。
事件並非發生在澳大校園,校方也是在接獲消息後才得知。澳大對任何違規行為零容忍。澳大早已制定《澳門大學人員通則》和《澳門大學教學人員專業操守指引》,規範教職員行為操守。澳大再次強調,大學絕不姑息或容忍任何形式的不當和違規行為,對任何此類事件,大學都會立即採取措施和紀律行動。
至昨晚,澳大校長宋永華透露,根據相關章程和法規,校方已終止涉案人的合約,並已新任命有關負責人接替工作。
官方要求澳大交報告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已要求澳大盡快開展紀律調查和提交報告。譚司長表示,其是透過傳媒得悉事件,特區政府非常重視本澳高等教育的發展,並聘請許多優秀的學者和教授教育學生,特區政府對教育,特別是老師的品德、操守和專業要求是比一般公務員的要求更高。澳大自身針對教學人員的教學行為和操守具有兩個通則規範,並指出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相信澳大將盡快提交相關的報告。
高教辦表示,高度關注有院校教研人員涉嫌犯罪,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高教辦不宜評論。高教辦又稱,一直支持院校構建優秀的教研人員隊伍,教研人員無論在學術、專業操守、品格情操上皆應有較高要求。
莫某資料
1956年4月生人,祖籍重慶,土家族,中國法學博士。
1991-1995年 在Deakin大學教授國際商法等多門課程;
1996-2003年 在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任教;
2003-2011年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
2011年12月16日 出任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案發前,為澳大研究生院院長兼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