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近日,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發佈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令(試行)”(以上統稱共同條令),其中對官兵使用行動電話和網絡作出新的規範,實行實名制管理。
據內媒報道,軍委訓練管理部領導就新一代共同條令受訪時表示,行動電話和網絡作為現代資訊活動的重要載體,已經完全融入官兵生活。新條令結合軍隊管理特點和官兵實際需要,在原條令規定的基礎上,對官兵的資訊行為作出了補充規範,“把該統的統了起來,該放的權限放了下去,進一步增強了操作性”。
軍委訓練管理部領導指出,根據條令,對於軍人使用行動電話,實行實名制管理。旅(團)級以上單位應當對使用人員的姓名、部職別、電話號碼和行動電話品牌型號,以及微信號、qq號等進行登記備案,取消了因工作需要並經團以上單位首長批准方可使用移動電話的限定條件。
此外,基層單位官兵在由個人支配的課外活動時間、休息日、節假日等時間,可以使用公網行動電話。不使用時,通常集中保管。對涉密場所設置禁用行動電話標誌和存放設施,配置有效的技術管控設備,加強檢查落實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至於在註冊網絡帳號、使用新媒體和網購時,不得涉及部隊番號和其他軍事秘密,不得利用網絡平台從事違法亂紀和有損軍隊軍人形象的活動。